加強查驗 | 自日本進口「魚肝」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
2020.07.03 衛福部食藥署
自109年7月13日至110年1月12日止(進口日),
針對日本輸入貨品分類號列「CCC0302.91.10.00-3 魚肝,生鮮或冷藏」產品,採加強抽批查驗。
因近6個月內之溶出試驗不符合規定已達3批,為確保食品之衛生安全,針對該產品加強抽批查驗。
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,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,確保食品衛生安全;
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地方主管
機關。違反者,將依同法第47條處份。
詳情請查閱公文:FDA北字第1092003509A號 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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