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 |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與芬蘭為新城病非疫區,即日生效
2020.08.14 行政院農委會
公告依據:動物傳染病防治法條例第33條第1項
修正下列疫病為非疫區之國家(如附件表一):
1. 口蹄疫(Foot and mouth disease)
2. 牛瘟(Rinderpest)
3. 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(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)
4. 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(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)
5. 新城?。∟ewcastle disease)
6. 狂犬?。≧abies)
未列於表一中國家(地區),屬於疫情不明或已發生疫病等國家(地區),其檢疫物輸入依「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」及其他檢疫法規中疫區相關規定辦理。
另外,牛海綿狀腦?。˙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)發生之國家(如附件表二)所示國家(地區)之牛、肉骨粉、肉粉、骨粉、禽肉粉、血粉、飼料用動物油脂
、飼料用動物油渣或其他可傳播此疫癥之動物性產品及牛血清,禁止輸入!
詳情請見:農防字第1091481958號 公文
附件:動物傳染病非疫區之國家(地區)表一、表二